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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新聞稿

檢查再檢查 確認再確認  五大類物品千萬別亂丟垃圾車

承辦單位:資源循環管理科發稿日期:108年10月6日聯 絡 人:楊維修簡任技正    聯絡電話:0975-765-597  近來各縣市垃圾車收運過程中頻發生意外焚燒事件,主要是民眾沒有把欲丟棄物品妥善分類處理,直接投入垃圾車,經過壓縮後造成起火。臺北市環保局提醒,民眾丟棄鋰電池、髪膠罐等高壓瓶罐以及香灰、食用性粉狀物等五大類物品時,務必做好分類回收和正確丟棄動作,才能確保清運的安全。同時,未做好垃圾分類,將可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處新台幣1,200元到6,000元罰鍰。環保局指出,民眾平時容易錯誤分類的物品包括了高壓瓶罐、食用性粉狀物、金紙或香灰餘燼、鋰電池及行動電源、滅火器及瓦斯桶等五大類(見附圖),這類物品應經過妥善處理,再分別交給垃圾車、資源回收車或採逆向回收。該局表示,日前本市大安區清潔隊便曾發生過收運垃圾時,因民眾誤將鋰電池放入一般垃圾中,致垃圾車轉運壓縮時引爆火花,冒出濃煙,所幸當場迅速滅火,未釀成大禍。環保局強調,此五大類物品與正確丟棄方式如下:(一)高壓瓶罐:包括髮膠罐、造型噴霧、芳香劑、殺蟲劑、瓦斯罐、噴漆等,由於含有易燃氣體或有機溶劑,遇到高溫或壓縮易引爆,回收前應至空曠處將內容物排出。(二)食用性粉狀物:如奶粉、麵粉、番薯粉或其他調味料,可以混水當作養豬廚餘回收,因這些粉狀物達到一定濃度遇上高溫,也可能引起塵爆燃燒。(三)金紙或香灰餘燼:要等到澆水餘燼全滅後再裝入專用垃圾袋集中後丟垃圾車,否則未燃燒完全,可能會在垃圾車內悶燒。(四)鋰電池及行動電源:鋰電池及行動電源經過擠壓後易起火燃燒,民眾可交由垃圾車旁的電池回收筒進行回收。(五)滅火器及瓦斯桶:請民眾循逆向回收管道,將該物品交付原購買店家進行回收再利用。環保局再次提醒,民眾丟棄這五大類物品前,應檢查再檢查,確認再確認,妥善處理後再分別交給垃圾車、資源回收車或採逆向回收,切勿直接丟入垃圾車中,以確保民眾自身及清潔隊員的安全,減少不必要的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