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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新聞稿
查獲民眾丟酒瓶碎玻璃污染地面 環保局依法從重處罰 遏止隨意棄置行為
承辦單位:環境清潔管理科發稿日期:115年1月 6日聯 絡 人:陳浩彰科長聯絡電話:0935-029-845臺北市環保局今(6)日表示,日前接獲通報,有民眾惡意於信義區松壽路20巷亂丟酒瓶,造成碎玻璃污染地面環境,該局經追查已依法告發行為人,從重裁罰新臺幣2,400元。環保局日前接獲通報,有民眾惡意在信義區松壽路20巷亂丟酒瓶,該局除立即派員前往清理道路環境,避免碎玻璃造成行人割傷或車輛輪胎破損,並同步派員至警察局信義分局調閱監視畫面,透過警用監視系統查獲1名違規行為人,並經到案通知說明後,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告發,從重裁罰新臺幣2,400元。環保局強調,隨手亂丟垃圾及酒瓶,除造成環境髒亂,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外,也會造成公共危險甚至賠償損壞,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環保局呼籲,保持臺北市的環境整潔,是你我共同的責任,民眾如發現有污染行為,請撥打1999市民熱線通報,共同維護市容環境。
資料來源: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