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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新聞稿

兒童節利多驚喜! 115年臺北市電動機車最高補助5萬9,300元! 新增「袋鼠方案」、「電池資費」加碼補助

承辦單位:空污噪音防制科發稿日期:115年4月2日聯 絡 人:邱品鈞科長、 陳俊宏股長聯絡電話:0912-502018、0935-654312臺北市政府持續推動電動機車補助計畫,鼓勵民眾一起降污減碳,適逢兒童節前,宣布多項加碼補助好康。臺北市環保局今(2)日表示,今(115)年除新增電池資費加碼補助8,000元外,針對家中育有12歲以下孩童的家庭可額外加碼「袋鼠方案」補助8,000元,每輛最高補助4萬9,300元(含中央單位補助),若為中低及低收入戶再加碼1萬元。另擴大汰舊獎勵的適用範圍,凡汰換出廠滿10年以上老舊燃油機車也提供3,600元獎勵金或1年TPASS月票補助,讓市民在兼顧交通便利的同時,共同打造更清新健康的環境。環保局表示,為減輕電動機車使用者電池資費的負擔,凡115年申請新購或汰購電動機車的車主,新增補助電池資費8,000元。此外若家中育有12歲以下孩童(103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還可額外享有「袋鼠方案」,加碼補助8,000元,故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最高可補助4萬9,300元(含中央單位補助);新購電動機車最高可補助3萬3,000元(含中央單位補助),進一步減輕育兒家庭的購車負擔;若為中低及低收入戶再加碼補助1萬元。而原本僅限淘汰二行程機車的獎勵金或通勤月票補助方案,現也擴大適用至出廠滿10年以上的老舊燃油機車,鼓勵市民淘汰老舊燃油車輛選擇綠色運輸。環保局提醒,申請人須設籍臺北市滿一年,且新購電動機車的發票開立日期與登記掛牌日期需與提出申請補助同一年度;同時,修正汰購補助的老舊機車條件,汰舊車籍須於114年12月31日前登記在臺北市,並自115年1月1日起至報廢日止持續登記於臺北市,期間不得有遷出紀錄等條件。環保局呼籲市民朋友可以多加利用多元補助措施,儘早汰換高污染老舊機車,選擇電動機車或搭乘大眾運輸,另透過「袋鼠方案」加碼補助措施,協助育兒家庭兼顧交通便利與環境友善,攜手打造更乾淨、更永續的城市交通環境,為孩子們的未來留下一片藍天。市民朋友可上「臺北市汰舊換新及新購電動機車線上申辦系統」了解詳細補助方案,或加入「臺北市環保局-定檢好康愛報報」LINE官方帳號查詢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