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 功能,可能會造成部分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建議開啟瀏覽器 JavaScript 狀態
 

環保局新聞稿

臺北市PM2.5首度達成國家空氣品質標準 邁向清新空氣 宜居永續城市 

承辦單位:空污噪音管制科
發稿日期:108年1月21日
聯 絡 人:楊梅華科長
聯絡電話:0975-765-592

  臺北市環保局指出,由環保署最新公布的全臺細懸浮微粒(PM2.5)標準檢測結果顯示,臺北市PM2.5年平均濃度由104年18.6微克/立方公尺(μg/m3),至去年(107年)已大幅下降至14.6μg/m3,首度達成國家空品標準15μg/m3,是六都中第一個達標之直轄市,改善幅度達21.5%。此外,空氣品質指標(AQI)良好站日數比例(AQI≦50),亦從104年45.2%提升至107年54.4%,空污治理成效明顯,推動臺北市邁向宜居永續城市。
臺北市環保局表示,臺北市境內雖然沒有大型工業區或發電廠,但地狹人稠機動車輛密度居全國之冠(6,468輛/km2),為持續改善空氣品質,自104年即推動「臺北市清新空氣行動計畫」,執行多項空污減量措施,包括:已淘汰8.5萬輛二行程機車、劃設1線2站6處「低污染排放示範區」,強力稽查本市及外縣市高污染車輛;加嚴鍋爐硫氧化物排放標準,由300ppm降至50ppm,淘汰所有重油鍋爐;協商松山機場航空燃油硫含量自主減量四成;引進具有抑制懸浮微粒功能的小型掃街車加強街道洗掃,以及完成150輛垃圾車加裝濾煙器,平均排煙改善率達99%。
此外,去年受到天候因素改變、境外污染減少,以及鄰近重大污染源排放降低等影響,其中基隆協和電廠採用減硫重油(0.3%以下),1、2號機組改備用後,去年度前三季硫氧化物(SOX)與氮氧化物(NOX)之排放量分別較106年減少55%及45%,皆有助於整體空氣品質改善。
  「清新空氣」為城市進步指標,今年(108年)臺北市持續策進研擬「清新空氣行動2.0」,未來將持續以「低污染、綠運輸、區域聯防」等三大面向與十大行動計畫,以使用低污染運具,減少私人運具及跨縣市合作治理,讓市民享有更潔淨、更能安心呼吸的健康空氣,主要精進措施涵括:
(一)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導入智慧車輛辨識系統管制高污染車輛,並延長汰換二行程機車補助,以及補助一~二期老舊柴油車汰舊換新。
(二)推動市區使用電動公車,去年22輛電動公車上路,自今年起至111年每年將增加100輛電動公車。
(三)提升綠運輸,推動包括優化公車路網、雙北定期票卡、YouBike雙向轉乘優惠等,鼓勵市民使用大眾運輸,提升使用率。
(四)訂頒餐飲業防制設備標準,並透過專案稽查與技術輔導,使本市餐飲業油煙平均防制效率提升至85%。
(五)依照新修正空污法好鄰居條款,協商鄰近縣市之大型電廠與工業區減少空污排放,減輕位處下風處之北市空污問題。
臺北市環保局表示,將持續透過市政團隊分工合作、分進合擊落實推動轄內空污減量計畫。改善空污,沒有局外人;面對空污,無論貧富、男女、長幼,人人都是弱勢,降低空污除了市府團隊持續努力外,更需市民朋友齊力支持與配合,將改善空品視為宜居生活共同目標,早日達成世衛級的健康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