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檢中心介紹
本局環境檢驗中心業務執掌有環境品質監測及環境品質檢驗兩類,相關說明如下:
環境品質監測
為提供民眾即時環境品質資訊,本局積極建置自動連續監測系統,監測類別包含以下三項:
-
1. 空氣品質自動監測
-
2. 環境輻射自動監測
-
3. 河川水質自動監測
環境品質檢驗
本局針對空氣污染物、河川水質、事業放流水、地下水、垃圾成分及環境音量等進行檢驗分析與測定。
為確保環境品質監測與檢驗分析之數據品質,依循環境部公告之環境監測〔檢驗〕方法及相關品保品管程序執行環境品質監測與檢驗,並通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確保數據品質之公信力與維護行政公權力。
環境檢驗中心各檢測項目相關檢驗方法,詳如附件。